本所医事业务部的首席律师拥有医师和执业律师双重专业背景,在医疗纠纷案件处理、医事法律风险控制领域具有突出的能力和经验。
医疗技术损害责任
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伤害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
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损害责任
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。需要实施手术、特殊治疗的,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、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,并取得其书面同意;不宜向患者说明的,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,并取得其书面同意。
医疗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
因药品、消毒药剂、医疗器械的缺陷,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,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。